Legum 律师事务所俄语网站现已上线

标有俄语代码 RU 的金色对话气泡形气球,周围是标有 EN、UR、ES、FR、AR、ZH 的六个深蓝色气球。

我们已推出 Legum 律师事务所网站的俄语版本,网址为 ru.legumlawfirm.co。这一版本为俄语读者提供新的方式,了解我们位于卡拉奇的律师事务所,并考虑自己在巴基斯坦可能需要的法律支持。

新版本汇集了律师简介、业务领域介绍及翻译后的本所新闻。读者可以了解我们在商业协议、商业监管、诉讼、房地产和家庭事务方面的工作,再通过公布的联系方式提出咨询。

俄语加入了网站现有的英语、乌尔都语、西班牙语、法语、阿拉伯语和简体中文版本。我们仍致力于清晰、易懂地介绍本所在巴基斯坦的法律业务。翻译后的网站内容属于一般信息;如就具体问题与我们联系,请说明您的需求、相关期限及偏好的沟通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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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PC第XXXIX令第1、2条规则:临时禁令——何时应拒绝救济

    作者: Legum 律师事务所临时禁令可以保护当事人,避免其在民事诉讼判决前遭受损害。然而,提起诉讼并不当然产生获得禁令的权利。根据巴基斯坦《1908年民事诉讼法典》(“CPC”)第XXXIX令第1、2条规则,法院必须评估,具体情况是否足以支持所请求的特定保护。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在Puri Terminal Ltd. v. Government of Pakistan and others (2004 SCMR 1092)中重申,申请人必须证明:请求在初步审查中具有充分依据(prima facie case)、双方不利后果的衡量支持给予保护(balance of convenience),以及无法获得充分补偿的损失或损害。任何一项必要条件未获证明,都足以支持拒绝救济。法院还必须考虑衡平原则和法定限制,因为这些因素可以独立构成不宜颁发禁令的理由。 1. 禁令始终属于法院酌情给予的救济 在A.H.M.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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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CPC第XXXIX令第1、2条规则:临时禁令——三项累积要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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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作者: Legum 律师事务所民事纠纷可能在具备判决条件之前很久,就需要司法保护。财产可能面临拆除或转让的风险,合同义务可能遭到违反,对既有权利的干预也可能造成后续判决无法充分补救的损害。临时禁令能够在当事人的权利尚待裁定期间应对这些风险。与经过实体审理后作出的永久禁令不同,临时禁令仅在指定期限内或者在法院另行作出命令之前有效。《1877年特定救济法》(Specific Relief Act, 1877)第53条确认了这一区别。 然而,仅仅提起诉讼,并不使当事人当然有权获得禁令。巴基斯坦《1908年民事诉讼法典》(“CPC”)第XXXIX令第1、2条规则赋予法院的是提供保护的权限,而不是赋予当事人自动取得“中止令”(stay order)的权利。法院行使该权限时,必须评估申请人的请求依据、介入对双方产生的不同后果,以及所面临损害的性质。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在Puri Terminal Ltd. v. Government of Pakistan and others (2004 SCMR 1092)中重申了这些要求。 1. CPC第XXXIX令第1、2条规则的适用范围 第1条规则主要涉及财产的保全。当诉讼标的财产面临毁损、损害、转让,或在执行程序中被不当出售的危险时,法院可以介入。该规则还适用于被告意图欺诈债权人而转移或处分其财产的情形。仅有被告可能出售资产的一般性担忧,并不等于证明了这一法定条件。相关规定载于CPC第XXXIX令。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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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作者: Legum 律师事务所 巴基斯坦《1908年民事诉讼法典》第七令第11条(CPC)允许民事法院不经过完整的案件审理,即驳回起诉状。这项权力具有重要的保护作用:不应迫使被告对法律上不能成立的诉讼程序进行抗辩,也不应将司法时间耗费在无法产生可执行救济的诉讼上。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在Pakistan Agricultural Storage and Services Corporation Ltd. v. Mian Abdul Lateef and others (PLD 2008 SC 371)中阐述了这一保护功能。 但是,这项权力并不意味着法院可以一概驳回任何看似薄弱、可疑或难以证明的主张。关键区别在于:起诉状未陈述法律上可予审理的请求,与请求经过举证后最终可能败诉,并不是一回事。在Al Meezan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mpany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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