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–2013 新纳税年度开始

阳光照亮的办公桌上摆着计算器、财务图表、文件夹和笔记本。

巴基斯坦的通常纳税年度自 2012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,称为 2013 纳税年度。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结束的通常纳税年度则称为 2012 纳税年度。

依法须就 2012 纳税年度提交所得税申报表的人,应核实自身申报义务、整理证明材料并准确申报。对于适用通常申报期限的个人及人员联合体(Association of Persons,AOP),申报的最后日期为 2012 年 9 月 30 日,除非主管机关正式延长期限。其他纳税人类别或特殊纳税年度可能适用不同期限。

是否负有申报义务取决于具体情况。Legum 律师事务所可就适用义务提供意见,并协助处理税务合规及争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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