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egum 律师事务所网站现已提供阿拉伯语版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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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gum 律师事务所已推出阿拉伯语网站,网址为 ar.legumlawfirm.co。我们希望这一新增版本能帮助阿拉伯语读者了解本所律师,以及我们可为在巴基斯坦有法律事务的个人、企业和机构提供的协助。

阿拉伯语版本采用从右向左的排版,包含业务领域、律师简介和本所动态等信息。对于考虑就巴基斯坦商事、房地产、家庭及其他法律事务寻求法律意见或代理的读者,这一版本提供了便捷的入门介绍。

阿拉伯语成为本网站继英语、乌尔都语、西班牙语和法语之后的第五种语言。翻译内容介绍本所在巴基斯坦的法律业务,并非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欢迎读者浏览网站,并联系本所讨论自身需求及合适的沟通安排。

最新文章

  • CPC第XXXIX令第1、2条规则:临时禁令——何时应拒绝救济

    CPC第XXXIX令第1、2条规则:临时禁令——何时应拒绝救济

    作者: Legum 律师事务所临时禁令可以保护当事人,避免其在民事诉讼判决前遭受损害。然而,提起诉讼并不当然产生获得禁令的权利。根据巴基斯坦《1908年民事诉讼法典》(“CPC”)第XXXIX令第1、2条规则,法院必须评估,具体情况是否足以支持所请求的特定保护。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在Puri Terminal Ltd. v. Government of Pakistan and others (2004 SCMR 1092)中重申,申请人必须证明:请求在初步审查中具有充分依据(prima facie case)、双方不利后果的衡量支持给予保护(balance of convenience),以及无法获得充分补偿的损失或损害。任何一项必要条件未获证明,都足以支持拒绝救济。法院还必须考虑衡平原则和法定限制,因为这些因素可以独立构成不宜颁发禁令的理由。 1. 禁令始终属于法院酌情给予的救济 在A.H.M.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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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CPC第XXXIX令第1、2条规则:临时禁令——三项累积要件

    CPC第XXXIX令第1、2条规则:临时禁令——三项累积要件

    作者: Legum 律师事务所民事纠纷可能在具备判决条件之前很久,就需要司法保护。财产可能面临拆除或转让的风险,合同义务可能遭到违反,对既有权利的干预也可能造成后续判决无法充分补救的损害。临时禁令能够在当事人的权利尚待裁定期间应对这些风险。与经过实体审理后作出的永久禁令不同,临时禁令仅在指定期限内或者在法院另行作出命令之前有效。《1877年特定救济法》(Specific Relief Act, 1877)第53条确认了这一区别。 然而,仅仅提起诉讼,并不使当事人当然有权获得禁令。巴基斯坦《1908年民事诉讼法典》(“CPC”)第XXXIX令第1、2条规则赋予法院的是提供保护的权限,而不是赋予当事人自动取得“中止令”(stay order)的权利。法院行使该权限时,必须评估申请人的请求依据、介入对双方产生的不同后果,以及所面临损害的性质。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在Puri Terminal Ltd. v. Government of Pakistan and others (2004 SCMR 1092)中重申了这些要求。 1. CPC第XXXIX令第1、2条规则的适用范围 第1条规则主要涉及财产的保全。当诉讼标的财产面临毁损、损害、转让,或在执行程序中被不当出售的危险时,法院可以介入。该规则还适用于被告意图欺诈债权人而转移或处分其财产的情形。仅有被告可能出售资产的一般性担忧,并不等于证明了这一法定条件。相关规定载于CPC第XXXIX令。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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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巴基斯坦《民事诉讼法典》第七令第11条:驳回起诉状的适用范围、事由与限制

    巴基斯坦《民事诉讼法典》第七令第11条:驳回起诉状的适用范围、事由与限制

    作者: Legum 律师事务所 巴基斯坦《1908年民事诉讼法典》第七令第11条(CPC)允许民事法院不经过完整的案件审理,即驳回起诉状。这项权力具有重要的保护作用:不应迫使被告对法律上不能成立的诉讼程序进行抗辩,也不应将司法时间耗费在无法产生可执行救济的诉讼上。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在Pakistan Agricultural Storage and Services Corporation Ltd. v. Mian Abdul Lateef and others (PLD 2008 SC 371)中阐述了这一保护功能。 但是,这项权力并不意味着法院可以一概驳回任何看似薄弱、可疑或难以证明的主张。关键区别在于:起诉状未陈述法律上可予审理的请求,与请求经过举证后最终可能败诉,并不是一回事。在Al Meezan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mpany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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